[挂牌(上网竞价)][工业用地(标准地)]G25-2025-0001中山市南朗街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告
时间:2025-04-02点击次数:147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成交信息 | |||
竞得人: | 中山市华南现代中医药城发展有限公司(竞买号:5682) | ||
成交总价 : | 3964.78万元 | ||
成交时间: | 2025-04-02 09:30:00 | ||
详细信息 | |||
宗地编号: | G25-2025-0001 | 宗地位置: | 中山市南朗街道榄边村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标准地) | 用地面积: | 26431.87平方米 |
土地现状: | 已平整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5-04-01 11:00:00 |
出让年限: | 50年 | ||
保证金: | 1982.39万元 | 起始价: | 3964.78万元 |
竞买申请开始时间: | 2025-03-23 00:00:00 | 竞买申请截止时间: | 2025-04-01 11:00:00 |
网上报价开始时间: | 2025-03-23 00:00:00 | 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 2025-04-02 09:30:00 |
动工时间: | 2026-05-20 | 竣工时间: | 2027-11-18 |
容积率下限: | 2.5 | 容积率上限: | 4.0 |
建筑密度下限: | 35% | 建筑密度上限: | 60% |
绿地率下限: | 10% | 绿地率上限: | 15% |
最小建筑限高: | / | 最大建筑限高: | / |
其他要求: |
1.生产性建筑高度≤60米,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2.地下空间情况:使用性质为地下车库、设备设施用房,总建筑面积为99529.96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建筑面积为24882.49平方米,开发强度上限为地下4层,竖向利用深度为浅层(0-15m)。 3.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应不低于《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设置标准如下:(1)小汽车停车位按照≥0.2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无障碍机动车泊位应占配建机动车总泊位的1%。一般工业厂房因生产工艺要求,层高超过8米时,超高部分应配停车位可按建筑面积计算(非计容建筑面积)。(2)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均按0.1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非机动车泊位宜设于地面,不得设于地上2层及以上或地下2层及以下位置。 4.配套市政设施项目:规划10kV开关站,建设面积不小于40㎡。 5.配电箱等配电设施应隐蔽设置,需设置在用地红线内,不能设置于路边。 6.开发建设时应保护好自然山体,不允许开挖山体。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因该地块位于中山市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内,建设单位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同时,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到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8.建筑系数控制值不低于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 9.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G25-2025-0001)执行。 |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04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