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土地与矿业权|调整容积率> 结果公布

[挂牌(上网竞价)][工业(标准地)]G15-2025-0014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告

时间:2025-04-01点击次数:213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成交信息
竞得人: 中山盛达同泽科技有限公司(竞买号:2405)
成交总价 : 1738.1万元
成交时间: 2025-04-01 09:30:00
详细信息
宗地编号: G15-2025-0014 宗地位置: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茂生村
土地用途: 工业(标准地) 用地面积: 32487.85平方米
土地现状: 已平整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5-03-31 11:00:00
出让年限: 50年
保证金: 522万元 起始价: 1738.1万元
竞买申请开始时间: 2025-03-20 00:00:00 竞买申请截止时间: 2025-03-31 11:00:00
网上报价开始时间: 2025-03-20 00:00:00 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2025-04-01 09:30:00
动工时间: 2026-04-23 竣工时间: 2027-10-22
容积率下限: 2.5 容积率上限: 4.0
建筑密度下限: 30% 建筑密度上限: 45%
绿地率下限: 10% 绿地率上限: 15%
最小建筑限高: / 最大建筑限高: /
其他要求: 1.生产性建筑高度≤60米,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2.地下空间情况:使用性质为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121344.48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建筑面积为30336.12平方米,开发强度上限为地下4层,竖向利用深度为浅层(0-15m)。              
3.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应不低于《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设置标准如下:①小汽车停车位按照≥0.2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无障碍机动车泊位应占配建机动车总泊位的1%。一般工业厂房因生产工艺要求,层高超过8米时,超高部分应配停车位可按建筑面积计算(非计容建筑面积)。②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均按0.1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非机动车泊位宜设于地面,不得设于地上2层及以上或地下2层及以下位置。
4.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G15-2025-0014)执行。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