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上网竞价)][商业用地]G15-2024-0113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时间:2024-12-21点击次数:176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上网竞价)
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中山市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管理办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公开上网竞价(不设最高限价)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以挂牌(上网竞价)方式公开出让编号为G15-2024-011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委托,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上网竞价)出让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中山市”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竞买人必须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挂牌(上网竞价)交易活动。
二、出让宗地概况
挂牌(上网竞价)出让土地总面积11414.20平方米(折合17.1213亩),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逸仙路16号,现状为已平整,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
三、土地开发建设要求
1.规划指标:容积率≤2.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建筑高度≤100米。计容建筑面积≤28535.5㎡。
2、其他规划要求:
(1)地下空间情况:使用性质为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11633.28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建筑面积为2908.32平方米,开发强度上限为地下4层,竖向利用深度为浅层(0-15m)。
(2)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应不低于《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设置标准如下:首2000㎡建筑面积的部分小汽车停车位按照≥2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超过2000㎡建筑面积的部分小汽车停车位按照≥1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无障碍机动车泊位应占配建机动车总泊位的1%。非机动车停车位按1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非机动车泊位宜设于地面,不得设于地上2层及以上或地下2层及以下位置。摩托车按0.5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
(3)允许在满足小汽车泊位配建标准数量的前提下,机械式立体停车泊位占小汽车泊位总量不超过60%;同时地面小汽车泊位占小汽车泊位总量不超过65%。
(4)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及控制要求》执行。
3.建设期限要求:在2026年3月5日之前开工,在2028年3月4日之前竣工。
4.竞得人未如期开发建设,应按《出让合同》相关规定办理。
四、其他公开交易条件
1.竞得人应在用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当日与镇街政府就该用地项目的开发建设相关要求和指标等事项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合同》。
2.成交后,竞得人为非出让用地所属镇街注册的企业,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在项目用地所属镇街注册成立全资独立法人企业,并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补充出让合同,承继原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竞得宗地不动产权证直接办至该企业名下;如属联合竞投的,新注册的企业占股比例须与竞投时约定的比例一致;竞得人为出让用地所属镇街注册的企业,竞得宗地不动产权证可直接办至竞得人名下,竞得人也可以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在项目用地所属镇街注册以竞得人为唯一投资者的企业,竞得宗地不动产权证可直接办至新企业名下。
3.竞得人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5年内,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5亿元(强度不低于876.17万元/亩)。自土地交付之日起5年内,累计营业收入达70亿元(强度不低于8177.57万元/亩)。营业收入数据以《利润表》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上的数据为准。自土地交付之日起5年内,累计纳税额达5亿元,(强度不低于584.11万元/亩)。
4.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
五、竞投起始价、竞价增幅
本次挂牌(上网竞价)出让用地按楼面地价进行竞价,挂牌(上网竞价)起始楼面地价为人民币2,348.19元/平方米,即起始总价为67,006,883元,每次最小竞价增幅(楼面地价)为23元/平方米。本次挂牌(上网竞价)出让不设保留价。
六、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接受联合竞投;
2.纳入市“信用联合奖惩应用系统”黑名单的竞买人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在失信行为消除前,不得参与竞买。
竞买人应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七、竞买保证金及收取账号
1.竞买人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参与竞买。
2.竞买人应预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3,500,000元。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出让价款,出让价款的20%作为合同定金;竞买保证金若不足出让价款20%的,竞得人应于签订出让合同前按时缴纳不足部分;竞投不成交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3.竞买人应在竞买申请开始后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申请获取保证金账号,并按规定向系统指定的账号汇入保证金,保证金须于2025年1月20日上午11时前到账(以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4.竞买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缴交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联合竞买的,竞买联合体各方必须约定其中一方为主竞买人,以主竞买人的名义按时足额缴交竞买保证金。
八、挂牌(上网竞价)资料获取
本次挂牌(上网竞价)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竞买人可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上网竞价)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九、本次挂牌(上网竞价)时间安排
1.公告期:自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1月9日。
2.竞买申请时间:自2025年1月10日上午9时至 2025年1月20日上午11时(节假日除外)。
3.网上报价时间:自2025年1月10日上午9时至2025年1月21日上午9时30分。
根据网上报价截止时的报价情况,可能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十、竞买资格及成交标准
竞买人须按照本次挂牌(上网竞价)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向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文件资料[可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上传提交竞买申请文件资料,具体竞买申请文件资料详见《竞买须知》],经交易中心确认后,获得竞买号,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在规定的上网报价时间内自行登录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参与竞价,报价不得低于当前的交易价格,并按照规定的幅度增价。在网上报价规定的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缴交保证金并报价且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即可确认成交;网上报价期限届满,在上网报价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交易系统将进入限时竞价程序,以上网限时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十一、成交确认及《出让合同》的签订
挂牌(上网竞价)结束后,交易系统向最高报价者发出《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报价确认通知书》,最高报价者按规定即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版本详见本交易文件),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此次公开交易方可确认成交。
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及《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支付方式
挂牌(上网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总出让价款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完毕(含保证金结转出让价款)。
十三、税费负担方式
竞得人需按相关规定缴交税费,具体涉税事项请咨询市税务管理部门。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十四、土地交付
2025年3月5日之前,由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国有建设用地交付协议书》约定标准,即按土地现状将土地交付竞得人使用,竞得人无须额外支付地上青苗、附着物等补偿费用。
十五、其它
(一)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成交总出让价款为成交楼面地价与计容建筑面积上限的乘积。
(二)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上网竞价)出让是以现行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收费标准为依据,竞买人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遇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收费标准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收费标准执行。
(三)本次挂牌(上网竞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及口头竞投;涉及本次挂牌(上网竞价)的相关事项以本交易文件记载为准;如有关于本宗地竞买事宜的变更、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请详见本宗地的交易文件。
十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何先生;咨询电话:0760-85330225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5号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址:http://www.zs.gov.cn/zrzyj/
(二)组织方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欧先生;咨询电话:0760-89817365
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区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index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zsjypt.cn/
(三)其他咨询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60-87868389、0760-88386168
规划咨询电话:0760-88323671(窗口)
镇街联系人电话:15819951607(陈先生)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