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区排水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
时间:2022-09-29点击次数:8716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山市城区排水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山市城区排水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已由中山市人民政府以市政府常务会(中府办会函[2022]69号)批准实施,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委托运营(O&M)特许经营的方式开展特许经营权招标。资金来自特许经营权人自有资金及融资资金,其中特许经营权人自有资金不低于20%。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为中山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山市水务局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人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内容包括:
I部分 中心城区存量排水管网检测、完善,存量排水设施运营:存量排水管网2810.1076km(雨水管网1398.1594km、污水管网1411.9482km(含10%不可预估数)、泵站103座(雨水泵站84座、污水泵站19座),最终以实际移交确认为准。
II部分 珍家山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扩建与运营:扩建10万m3/日,则珍家山污水处理厂由现状10万m3/日扩充到20万m3/日。
III部分 中嘉污水处理厂扩建(在建工程)与运营:扩建20万m3/日,则中嘉污水处理厂由现状20万m3/日扩充到40万m3/日。
IV部分 中山市珍家山污水处理厂扩能提升工程建设与运营:扩容5万m3/日。
V部分 西区、南区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工程(在建工程)建设与运营。
VI部分 沙朗片区彩虹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与运营。
VII部分 中心城区智慧排水平台建设与运营。
VIII部分 沙溪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建设与存量排水设施运营(部分在建工程):本子项主要内容为沙溪镇排水厂网一体化配套工程,包括存量排水管网检测与完善、市政污水收集系统综合完善、智慧排水平台、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工程等。其中存量排水管网262.46km(雨水管网213.29km、污水管网49.17km)、泵站47座(雨水泵站46座、污水泵站1座),最终以实际移交确认为准。
具体内容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1.2运作方式:
采用“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O&M(Operations&Maintenance,委托运营)”方式结合的运作方式。
2.1.2.1 BOT模式
(1)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人承担Ⅱ部分中嘉污水处理厂扩建、Ⅲ部分珍家山污水处理厂扩建的投融资和运营的权利,Ⅳ部分中山市珍家山污水处理厂扩能提升工程的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的权利,政府方向其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合作期满后,特许经营权人将该部分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合作期30年。
(2)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人承担Ⅰ部分(除存量排水设施运营)、Ⅵ部分、Ⅶ部分、Ⅷ部分(除存量排水设施运营、在建农污项目)的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的权利;Ⅴ部分、Ⅷ部分(在建农污项目)的投融资和运营的权利,政府方向其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服务费。合作期满后,特许经营权人将该部分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合作期30年。
2.1.2.2 O&M模式
政府将Ⅰ部分、Ⅷ部分(存量排水设施)的运营职责委托给特许经营权人,政府方向特许经营权人支付运维服务费。
2.1.3项目合作期限:合作期限共计30年,其中除在建工程外的各子项建设期计算起始点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在建工程以移交特许经营权人的时间点为准。(在建工程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特许经营权人运营。相关费用的支付安排由特许经营权人、在建工程实施主体和参建单位协商确定。)
污水处理厂以取得商运批复正式进入运营期(正式商业运营期),以进入正式商业运营期的时间点计算具体污水处理服务费,本项目暂按扩建污水处理厂第1年末投入运营计算协议运营收费、扩容污水处理厂第3年末投入运营计算协议运营收费。
新建管网、泵站、水闸及附属设施(以下简称“排水设施”),智慧排水平台等部分竣工验收后进入运营,以各子项进入验收合格的时间点计算具体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服务费,方案暂按年末投入计算,其中存量排水设施检测、完善暂按其建设期内平均投入计算具体可用性服务费。
存量管网、泵站、水闸及附属设施部分以移交特许经营权人运营的时间点计算具体运维服务费,本项目暂按第1年初投入运营计算具体运维服务费。
2.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特许经营权人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工作。合作期限满后,在移交日,特许经营权人应将本项目所有资产的运营、管理权利和责任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
2.3 项目总投资额为556070.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29148.52万元 。
3.1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提供)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4 诚信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提供)已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的施工企业信用登记为B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根据2020年5月20日印发的《关于自觉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诚信等级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
(2)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下载的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截止当天,由招标代理登录上述网站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工作小组作为审查依据。)
(3)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成员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联合体视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截止当天,由招标代理登录上述网站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工作小组作为审查依据。)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再单独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3.6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s://www.zsjypt.cn/)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门户网站(http://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发售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jy.zs.gov.cn/service/main)通过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下载完整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开标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s://www.zsjypt.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山市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孙文中路178号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五号颐和中心708室
邮 编:528400 邮 编:528400
联系人:毛月红 联 系 人:吴毓茗,王若雅
电 话:0760-85270121 电 话:020-83543598/0760-88819798
传 真:/ 传 真:020-83543598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gdjdsbzb@126.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 户 银 行: /
账 号: / 账 号:/
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
致:招标人
注册于 (地方名称)的 (联合体牵头单位——全称)、注册于 (地方名称)的 (联合体成员——全称)经协商同意组成联合体参加中山市城区排水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的投标,并确定 (联合体牵头单位—— 全称)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各项事宜。
联合体各方同意:
1、联合体牵头单位对联合体成员的投标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已代表了联合体成员的真实情况。
2、投标人的投标工作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牵头单位合法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及参与投标活动,联合体牵头单位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成员真实意愿表达。
3、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委托其授权代表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负责联合体在中山市城区排水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中的一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提交澄清文件以及处理与项目投标相关的一切必要的事宜。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来往函件将通过联合体牵头单位收寄。
5、联合体牵头单位做出的同中山市城区排水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相关的行为对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具有法律效力。联合体成员对牵头单位在投标活动中的一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的工作分工如下:
(牵头单位名称): 工作分工: ;
(成员公司一名称): 工作分工: ;
......
7、联合体中标后的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8、本协议经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后生效。
9、联合体成员的变动、相互关系的改变,均须事先经招标人同意。
10、本协议书一式四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两份。
联合体牵头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详细地址:
电话: 传真:
日 期:
联合体成员一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详细地址:
电话: 传真:
日 期:
........
(非联合体投标可不提供。如联合体成投标,可自行扩展)
招标监督部门信息 | 监督部门名称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 88333919/88388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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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地址 |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1号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2-09-29 1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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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开始时间 | 2022-09-29 19:00 |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 | 2022-10-08 17:3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2-10-09 17:3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2-10-12 17:3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2-10-13 17: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10-28 09:30 |
企业签到开始时间 | 2022-10-28 08:40 | 开标时间 | 2022-10-28 09: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