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医药“防治康”一体化信息系统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时间:2024-12-11点击次数:773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24-2431ZS5387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医药“防治康”一体化信息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的第43页、第44页:
技术部分 | 重要需求(“▲” 项)响应情况 (34.5分) |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书中带▲号的重要参数(69项)的,得34.5分; 有一项不满足采购需求书中带▲号的重要参数的得34分; 有二项不满足采购需求书中带▲号的重要参数的得33.5分; 如此类推 有六十九项或以上不满足采购需求书中带▲号的重要参数的得0分; 【备注:如需求中有要求具体的证明材料,以具体的证明材料为准。否则以投标人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响应为准】 |
商务部分 | 项目团队人员 (6.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6.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团队人员信息进行评分: 1、人员配备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要求、配备充足,人员经验丰富,得6分; 2、人员配备基本满足项目要求、人员经验较少,得3分; 3、人员配备欠妥、人员缺乏经验,得1分。 4、无人员配备的,不得分。 注: 1.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资格(或职业技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人员具有通过电子病历五级或以上医院的康复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经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能够体现相关人员信息的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及投标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未能提供人员社保的,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视为满足社保评审要求(承诺书原件须盖公章,格式自行编制 ,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若我单位中标,合同签订前保证按响应文件中所配备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全部到位并提供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否则视为我单位放弃中标资格))。 |
更正为:
技术部分 | 重要需求(“▲” 项)响应情况 (34.5分) |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书中带▲号的重要参数(69项)的,得34.5分; 有一项不满足采购需求书中带▲号的重要参数的得34分; 有二项不满足采购需求书中带▲号的重要参数的得33.5分; 如此类推 有六十九项或以上不满足采购需求书中带▲号的重要参数的得0分; 【备注:如需求中有要求具体的证明材料,以具体的证明材料为准。否则以投标人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响应为准】 |
商务部分 | 项目团队人员 (6.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6.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团队人员信息进行评分: 1、人员配备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要求、配备充足,人员经验丰富,得6分; 2、人员配备基本满足项目要求、人员经验较少,得3分; 3、人员配备欠妥、人员缺乏经验,得1分。 4、无人员配备的,不得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资格(或职业技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人员具有通过电子病历五级或以上医院的康复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经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能够体现相关人员信息的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及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未能提供人员社保的,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视为满足社保评审要求(承诺书原件须盖公章,格式自行编制,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若我单位中标,合同签订前保证按投标文件中所配备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全部到位并提供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否则视为我单位放弃中标资格))。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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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中医院
地 址:中山市西区康欣路3号
联系方式:0760-89989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0760-88798817/(020)37860539(zs@ebidding.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惠琴、黄琼、李家荣
电 话:0760-88798817/(020)37860539(zs@ebidding.com)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