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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暂扣交通违法、事故车辆保管及拖移供应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时间:2024-10-22点击次数:67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ST-2024-G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暂扣交通违法、事故车辆保管及拖移供应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内容修改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 3.详细评审 技术部分:

车辆保管场地分布情况

(15.0分)

提供项目服务范围内车辆保管场地的分布范围、数量进行评审:  

1)拟设置的车辆保管场地的分布范围合理、不分散,交通便利,方便采购人集中管理的,得15分;

2)拟设置的车辆保管场地的分布范围较为合理、有部分场地分散,交通较便利但也满足采购人集中管理需要,基本能完成本项目服务,得10.5分;   

3)拟设置的车辆保管场地的分布范围一般、数量较多,基本满足需求,交通一般便利,得6分;

4)拟设置的车辆保管场地的分布范围较分散、数量较少,交通较不便利,可行性较低的,得3分;  5)响应文件中提供车辆保管场地选址方案和场地租赁合同或场地自有的证明资料,未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

车辆保管场地分布情况

(15.0分)

提供项目服务范围内车辆保管场地的分布范围、数量进行评审:  

1)拟设置的车辆保管场地的分布范围合理、不分散,交通便利,方便采购人集中管理的,得15分;

2)拟设置的车辆保管场地的分布范围较为合理、有部分场地分散,交通较便利但也满足采购人集中管理需要,基本能完成本项目服务,得10.5分;  

(3)拟设置的车辆保管场地的分布范围一般、数量较多,基本满足需求,交通一般便利,得6分;

4)拟设置的车辆保管场地的分布范围较分散、数量较少,交通较不便利,可行性较低的,得3分;  5)响应文件中提供车辆保管场地选址方案,和场地租赁合同或场地自有的证明资料或满足采购人场地的承诺函,未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

  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建设路5号

联系方式:0760-23186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山雷石招标有限公司

  址:中山市东区库充塘贝街1-2号三楼302室

联系方式:0760-88881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璐

  话:0760-88881618

中山雷石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