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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2027年度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时间:2024-07-19点击次数:2603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STD-2024-G0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2027年度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延长报名时间,开标时间顺延及更正采购文件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4-07-03,更正为:2024-07-20。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7-09,更正为:2024-07-26。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23 09:30:00,更正为:2024-08-05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7-23 09:30:00,更正为:2024-08-05 09:30:00。

1、原采购文件P36页3.详细评审/商务部分:   

项目经理 (限1人) (6.0)

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具备1个证书3分,全部具备得6分。注:(1)投标文件内提供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2)关于上述人员用工形式的证明(投标人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即可,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a)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b)如果投标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则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技术负责人(限1人) (6.0)

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分析师证书,具备1个证书3分,全部具备得6分。注:(1)投标文件内提供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2)关于上述人员用工形式的证明(投标人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即可,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a)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b)如果投标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则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实力 (16.0)

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分析师、软件设计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数据库管理工程师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同一人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16分。注:(1)投标文件内提供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2)关于上述人员用工形式的证明(投标人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即可,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a)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b)如果投标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则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

项目经理 (限1人) (6.0)

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具备1个证书3分,全部具备得6分。注:(1)投标文件内提供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2)关于上述人员用工形式的证明(投标人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即可,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a)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b)如果投标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则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c)若投标人未能提供 人员社保,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视为满足社保评审要求。承 诺书原件需加盖公章,格式自行编制,承诺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若我单位中标,合同签订前保证按招标文件中所配备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全部到位并提供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我单位放弃中标资格。

技术负责人(限1人) (6.0)

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分析师证书,具备1个证书3分,全部具备得6分。注:(1)投标文件内提供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2)关于上述人员用工形式的证明(投标人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即可,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a)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b)如果投标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则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c)若投标人未能提供 人员社保,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视为满足社保评审要求。承 诺书原件需加盖公章,格式自行编制,承诺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若我单位中标,合同签订前保证按招标文件中所配备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全部到位并提供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我单位放弃中标资格。

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实力 (16.0)

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分析师、软件设计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数据库管理工程师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同一人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16分。注:(1)投标文件内提供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2)关于上述人员用工形式的证明(投标人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即可,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a)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b)如果投标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则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c)若投标人未能提供人员社保,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视为满足社保评审要求。承诺书原件需加盖公章,格式自行编制,承诺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若我单位中标,合同签订前保证按招标文件中所配备投 入本项目的人员全部到位并提供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我单位放弃中标资格。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7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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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中山市悦来南路11号

联系方式:0760-28191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山雷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库充塘贝街1-2号三楼302室

联系方式:0760-88881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璐

电  话:0760-88881618

中山雷石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