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凤镇政府饭堂(含大院、二办)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时间:2023-11-17点击次数:2217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658-23711B1129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凤镇政府饭堂(含大院、二办)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 | 更正前(原文) | 更正后 |
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技术部分/临时供货承诺 (3.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服务期内,收到采购人的临时供货要求后: 1、在15分钟(含)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正常交收工作,得3分; 2、在30分钟(含)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正常交收工作,得2分; 3、在60分钟(含)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正常交收工作,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服务期内,收到采购人的临时供货要求后: 1、在15分钟(含)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正常交收工作,得3分; 2、在30分钟(含)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正常交收工作,得2分; 3、在60分钟(含)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正常交收工作,得1分; 4、其他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技术部分/临时供货扣罚承诺(3.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如没有在“临时供货承诺”时间内完成正常交收工作的: 1、承诺每次罚款10000元(含)或以上的,得3分; 2、承诺每次罚款8000元(含)~10000元(不含)的,得2分; 3、承诺每次罚款5000元(含)~8000元(不含)的,得1分; 4、其他不得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如没有在“临时供货承诺”时间内完成正常交收工作的: 1、承诺每次罚款10000元(含)或以上的,得3分; 2、承诺每次罚款8000元(含)~10000元(不含)的,得2分; 3、承诺每次罚款5000元(含)~8000元(不含)的,得1分; 4、其他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技术部分/厨工服务承诺 (4.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在采购人厨工紧缺的情况下,投标人能提供厨工服务(至少提供1名厨师和2名厨工),每次服务期限为5个工作日,且能达到: 1、每月提供2次或以上厨工服务的,得4分; 2、每月提供1次厨工服务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在采购人厨工紧缺的情况下,投标人能提供厨工服务(至少提供1名厨师和2名厨工),每次服务期限为5个工作日,且能达到: 1、每月提供2次或以上厨工服务的,得4分; 2、每月提供1次厨工服务的,得2分; 3、其他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东凤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地 址:中山市东凤镇凤翔大道128号
联系方式:0760-22613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联系方式:0760-88389863 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新坚、宋颖怡
电 话:0760-88389863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