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噪声污染防治能力提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24-12-27点击次数:213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概况
中山市噪声污染防治能力提升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IECCZS20241014G2
项目名称:中山市噪声污染防治能力提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6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中山市噪声污染防治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3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噪声控制设备 | 噪声自动监测子站 | 13(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560,000.00 | - |
1-2 | 噪声控制设备 | 声环境质量管理平台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24,500.00 | - |
1-3 |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中山市城市建成区噪声地图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 |
1-4 |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中山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75,50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起计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投标人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关键页或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承诺,或提供“具有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的相关证明资料,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情况表》(格式自拟)。(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山市噪声污染防治能力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山市噪声污染防治能力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文件内单独列明相关承诺内容或在投标(报价)函中提供相关承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进行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同时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主体方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双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28日 至 2025年01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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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联系方式:0760-88318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长江路6号弘业大厦205卡
联系方式:0760-886337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0760-88633721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