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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镇桥头村村口环境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12-03点击次数:491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概况

三乡镇桥头村村口环境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ZB202411BJC498

项目名称:三乡镇桥头村村口环境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72,027.44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三乡镇桥头村村口环境整治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472,027.4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三乡镇桥头村村口环境整治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72,027.44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以来任何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三乡镇桥头村村口环境整治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行业应为填写“建筑业”或“(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并按本磋商文件格式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三乡镇桥头村村口环境整治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9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三乡镇农业农村局

地址:中山市三乡镇景观路1号镇政府203室

联系方式:0760-86381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新华街10号二楼

联系方式:0760-86121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60-86121889

广东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