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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级食盐储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时间:2024-11-13点击次数:827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概况

中山市市级食盐储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4-04615

项目编号:0692-2431ZS027144

项目名称:中山市市级食盐储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3,96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中山市市级食盐储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9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3年(36个月)的食盐储备服务,储备数量为1650吨,入库的市级储备食盐符合国家或省规定的质量标准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96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约定的实施时间开始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按照本公告“附件1”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若供应商同时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照本公告“附件1”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若供应商同时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承诺,或提供“具有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的相关证明资料,或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情况表》(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协商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按照本公告“附件1”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山市市级食盐储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山市市级食盐储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协商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开标有关事项:

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请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报价无效。

2)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参与开标/唱价会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平台→点击“项目采购”→选择参与开标的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并留意右侧的“信息栏”。

4)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5楼

联系方式:0760-88383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四路华凯商务大厦213号、215号、216号

联系方式:0760-88361915,13528265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碧

  话:0760-88361915,13528265338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4年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