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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审计局智慧审计云系统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10-21点击次数:265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概况

中山市审计局智慧审计云系统运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10CDE7513

项目名称:中山市审计局智慧审计云系统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42,8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智慧审计云系统运维):

采购包预算金额:2,442,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软件运维服务

智慧审计云系统运维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42,8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主体资格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以下任意一项即可:①承诺函,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②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关键页或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如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提供“具有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的相关证明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下任意一项即可:①承诺函,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②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如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或参照“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的《响应承诺函》提供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智慧审计云系统运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采用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份额给小微企业。具体要求如下:①供应商为非小微企业的,须以合同分包形式响应,通过《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金额40%或以上的工作内容(响应文件中提供双方签订的《分包意向协议》及小微企业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②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可以不再向其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分包(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注:(1)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3)接受合同分包的小微企业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再单独参加投标或接受其他供应商的合同分包。(4)接受合同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智慧审计云系统运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的《响应承诺函》提供声明。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开标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对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为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及其总公司均不能出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中关于信用记录的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分公司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本项目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供应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远程开标操作指南(供应商版):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gongyinshan.htm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山市审计局

 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2号之一投资大厦

联系方式:0760-88113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联系方式:0760-88389863 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新坚、宋颖怡

 话:0760-88389863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