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纪念中学校内文具店(面积80平方米)三年租赁权公开拍卖公告
时间:2024-12-11点击次数:3212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山纪念中学校内文具店(面积80平方米)三年租赁权公开拍卖公告
受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委托,中山市金盈拍卖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时0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拍卖方式对中山纪念中学校内文具店(面积80平方米)三年租赁权组织实施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拍卖,最高有效报价者竞得。
二、竞价地点: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实施网络拍卖,不要求统一地点竞价。竞买人须于签到时间开始后至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码后,方可进行竞买报价。报价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验证。
三、签到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上午9 时30分。
四、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 时00分。
五、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拍卖标的 | 用途 | 面积(㎡)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租赁期 | 竞价幅度(元) | 是否有保留价 | 备注 |
1 | 中山纪念中学校内文具店(面积80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 文具及日用品小卖部 | 80 | 411800 | 85000 | 三年 | 4000 | 否 |
六、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交易系统网上报名。
2、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上午12 时00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3、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注册账号,登录交易系统(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报名需将数字证书绑定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注册帐号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
办理数字证书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220858154999615488)
4、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交易系统报名页面的附件栏目上传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个体工商户:1、营业执照扫描件;2、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如需委托的,请提供经营者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报名确认
申请人完成报名后,中山市金盈拍卖有限公司可对报名资料进行受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将报名申请受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报名申请受理通过后,申请人方可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可通过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自然人参拍暂不可用)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需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 年12月17日下午4时00分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缴纳保证金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对应每个参拍标的逐个缴纳。
3、申请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须在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通知书,并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缴纳保证金收款账号。
4、申请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参照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缴纳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5、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769935117699051522)
6、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到账信息为准,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保函开具信息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
7、保证金有效缴纳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缴纳,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缴纳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八、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署所需资料: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个体工商户:1、营业执照复印件;2、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如需委托的,请提供经营者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九、竞价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 10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竞买人须按拍卖人在交易系统设置的出价规则报价。在初设的竞价周期最后3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延时周期。延时周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任一周期倒计时结束时产生的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的,即为该项标的成交价,最高报价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竞价周期内未产生有效报价的,该项标的流拍。
2、本公告中所提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3、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项目设置时间周期内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4、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网络拍卖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波动、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报价行为均由竞买人负责;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中山市综合交易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8、网上操作流程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或公告附件下载《综合交易网络拍卖用户手册(竞买人)V3.0-20240319》。
9、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拍卖人中山市金盈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陆小姐,联系电话:13631134996)。
十、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参加公开招租的竞买人必须是广东省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拍卖标的租赁权限定经营类别:文具及日用品小卖部。租赁期限:三年。
允许经营的范围:文具、日用品。要求买受人必须在校方允许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未经学校许可和通知的,不得在校园内从事其他经营范围的活动或其它场所从事营业活动。
3、出租地点: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学生第二餐厅一楼。
4、买受人必须是自营,不得采用加盟等任何形式转包、分包。经营场所限现有文具店内,未经学校允许不得占用其它地方。如需在文具店内安装设备,必须经学校同意,并在学校指定地点安装。买受人违反上述规定,交涉无效后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买受人自行装饰装修,但不得变动房屋结构。
6、学生在校时必须保证正常开放;逢节假日或学校有特殊要求时必须无条件按照学校要求对营业时间进行调整。
7、买受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国家、学校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能经营违禁物品。
6、买受人必须搞好经营场地及附近环境清洁,及时清扫杂物垃圾,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的工作。
7、买受人自行负责水、电,按实际使用量交费。如用电、用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严重的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死亡事故,买受人必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
8、买受人有责任协助学校搞好治安保卫工作,不得容许任何人在经营场地内赌博、闹事等,并协助学校搞好后勤工作。在经营期间出现任何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负责。
9、买受人必须依法办理本项目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确保证照齐全,合法经营。有关经营许可证、有关部门的检查以及经营相关的管理税费、保险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10、买受人所经营的商品应该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经营商品管理条例,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无条件接受市价部门和校方的质量监督。
11、买受人在经营超市期间未经同意不得转顶、转租或将超市转为他用,如需转顶、转租或转为他用需经学校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12、买受人须严格保证经营物品的质量,不得经营三无产品、过期、变质、腐烂等不合格物品一经发现,取消经营权,并予以没收履约保证金,学校不承担连带责任。
13、买受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校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积极配合校方及上级相关部门的各项检查等:配备至少一名管理人员,负责与校方的日常沟通等事宜。
14、买受人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卫生要求的培训,培训资料交学校存档。
15、买受人必须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的会议或相关培训活动。
16、买受人的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从业健康证,每年体检一次,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必须为工作人员购买社保等,不得非法用工。
17、买受人与其员工发生劳资纠纷的,由买受人负责,若影响校方声誉,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8、经营期内,经营区域内的一切设备设施由买受人负责管理,包括设施设备的增设、更换和保养等,经营区内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相关要求,由此生产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校方有权监控管理质量。
19、买受人不得超范围经营,否则校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承租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0、买受人销售的所有物品价格必须严格控制,明码标价。商品不得超过周边大型的超市或周边文具、日用品店,如在经营过程中,发现或投诉1次,发出警告,并罚款1000元,出现3次以上,校方有权终止合同。
21、经营期间,因主管部门对相关政策、文件需要调整,如属于细微调整,合同可继续履行,如属于较大调整的,合同终止,可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追索权利。终止后按经营实际天数计算承包服务费。
22、违约责任和履约保证金
(1)校方每学期一次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随机抽查不少于50个学生与教师对文具店经营服务质量的满意度评价,综合满意率低于75%视为不达标,连续2次不达标,校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取消买受人服务资格。
(2)买受人必须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校方指定账户。否则,买受人将被视作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当出现由于经营引发的经济纠纷或其他损失,买受人必须及时处理,否则校方有权先动用履约保证金救治,当履约保证金不够支付时,由相关部门裁定其责任及买受人应付的金额。买受人在事件完结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相应履约保证金。否则校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如买受人违反双方合同约定,校方有权要求竞拍人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如买受人未能及时交付违约金,校方有权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买受人必须在一个星期内补足相应履约保证金。否则学校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履约保证金将在服务期满,买受人结清所有费用(包括承租期间所有债务,产生的水、电费用等),并经学校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如承租期内,买受人自行停止合同或违反合同有关规定被校方终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将全部归校方所有。
23、租金缴纳方式
(1)买受人每年一次缴付管理费,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校方指定的账户。
(2)出租期,买受人需缴纳水、电费等。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作现状拍卖,拍卖标的的位置、面积、《租赁合同》版式等均以竞买人现场查看实况及相关文件为准,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承担责任。
2、出租方对租赁物业按现状租赁,竞买人须于竞买前自行向出租方了解物业具体情况,并自行尽职调查,包括自行了解相关水电费情况等。
3、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拍卖佣金、拍卖公告费等相关费用)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已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详情,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4、违约责任:如买受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与我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拍卖佣金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包括但不限于拍卖佣金、拍卖公告费等相关费用)均视为违约,我司无需另行通知即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本公告各约定条款处置买受人的违约责任,除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由委托人进行处置),买受人还应承担拍卖人因其违约行为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拍卖佣金、拍卖公告费等相关费用)。如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与第一次拍卖有差价的,其差价由第一次拍卖违约的买受人补足。
5、拍卖人已向竞买人充分告知竞买标的应承担的全部成本,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项:
①成交价款;②租赁保证金;③拍卖佣金(成交总价5%)、拍卖公告费(4*8版面1250元/次,具体以中山日报的收费为准。)④其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一切税、费。
十二、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第一年的租金。买受人在拍卖前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在买受人缴清以上款项后,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十三、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拍卖成交价款(第一年的租金)于委托人指定账户,付清全额款项后由拍卖人在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买受人保证金。
十四、拍卖佣金收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成交总价5%的拍卖佣金。
十五、本次拍卖信息于2024年12月11日刊登在《中山日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0126)。
十六、标的展示时间:2024 年12月13日、16日。
十七、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市金盈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0-88810250、13631134996(陆小姐)。
拍卖公司地址: 中山市博爱三路20号二层;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区。
中山市金盈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