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角镇4个烟花爆竹零售点位经营权公开拍卖公告
时间:2024-12-09点击次数:3184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山市三角镇4个烟花爆竹零售点位经营权公开拍卖公告
受中山市三角镇公有资产事务中心委托,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上午9时3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拍卖方式对中山市三角镇4个烟花爆竹零售点位经营权组织实施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拍卖,最高有效报价者竞得。
二、竞价地点: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实施网络拍卖,不要求统一地点竞价。竞买人须于签到时间开始后至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码后,方可进行竞买报价。报价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验证。
三、签到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上午9时0分。
四、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上午9时30分。
五、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拍卖标的 | 零售点位可 设立片区范围 | 经营 期限 | 起拍价 | 保证金 | 竞价幅度 | 是否有保留价 |
1 | 中山市三角镇东南村零售点位经营权 | 三角镇东南村片区 | 3年 | 80000元/年 | 40000元 | 1000元/年 | 否 |
2 | 中山市三角镇三角村零售点位经营权 | 三角镇三角村片区 | 3年 | 100000元/年 | 40000元 | 1000元/年 | 否 |
3 | 中山市三角镇结民村或沙栏村零售点位经营权 | 三角镇结民村片区、沙栏村片区 | 3年 | 80000元/年 | 40000元 | 1000元/年 | 否 |
4 | 中山市三角镇蟠龙村或光明村零售点位经营权 | 三角镇蟠龙村片区、光明村片区 | 3年 | 80000元/年 | 40000元 | 1000元/年 | 否 |
备注: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自然人名义报名的,年龄要求:男:18-60周岁;女:18-55周岁;以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等)名义报名的,需成立半年及以上(即成立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及之前)。 2、为了确保市场公平有序开展,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烟花爆竹流向系统“打证程序”的 “一人、一证、一点”等相关要求,同一户口人员或同一法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拍卖中竞得一处拟建点位的经营权后不再参与其他点位竞拍;否则,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因其竞得多个拟建点位经营权,但不符合“一人、一证、一点”等相关要求而无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一切风险及后果。 二、经营期限:3年;经营期限时间从买受人自付清拍卖成交价款(首年经营权费)及拍卖佣金之日起算。若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不能从事经营的,委托人退还相应经营权费;委托人、拍卖人、买受人三方免责。 三、经营期内,经营权费按年支付,经营权费第三年起递增5%。 四、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需在付清拍卖成交价款(首年经营权费)及拍卖佣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申请条件要求向中山市三角镇应急管理局提交申请资料,若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山市三角镇应急管理局提交申请资料的,则视为违约及放弃经营权。买受人已缴纳的拍卖成交价款(首年经营权费)及拍卖佣金不予退还,委托人可重新拍卖。 中山市三角镇应急管理局对买受人提供的场地进行现场审核。场地符合安全及人员资质符合条件的,中山市三角镇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向买受人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一)买受人需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主要负责人年龄要求。男:18-60周岁;女:18-55周岁。 2、以自然人名义报名的,报名人员为拟建点位主要负责人。 3、以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等)名义报名的,需成立半年及以上(即成立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及之前),拟建点位主要负责人需为该法人主体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在该法人主体内参加社会保险超过两个月的在职人员。 4、在近3年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过严重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或违规经营的行为。 5、主要负责人文化程度及身体条件能适应烟花爆竹行业需要,服从主管部门和属地安全监管。 6、为拟建点位经营场所的不动产权持有人或租赁者【需提供拟建点位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证明文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竞买人于竞拍前自行比对买受人需满足的申请条件,拍卖成交的,如因买受人不符合申请条件而无法申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及开展经营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后果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二)申请地点: 中山市三角镇应急管理局(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中103号,联系电话:0760-28136679)。 |
六、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交易系统网上报名。
2、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上午12时0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3、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注册账号,登录交易系统(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报名需将数字证书绑定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注册帐号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
办理数字证书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220858154999615488)
4、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交易系统报名页面的附件栏目上传以下资料:
自然人:(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如需委托,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1)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法人证书扫描件或组织登记证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报名确认
申请人完成报名后,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可对报名资料进行受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将报名申请受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报名申请受理通过后,申请人方可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可通过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自然人参拍暂不可用)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需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下午4时0分,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缴纳保证金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对应每个参拍标的逐个缴纳。
3、申请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须在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通知书,并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缴纳保证金收款账号。
4、申请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参照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缴纳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5、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769935117699051522)
6、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到账信息为准,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保函开具信息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
7、保证金有效缴纳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缴纳,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缴纳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八、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署所需资料:
自然人:(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如需委托,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1)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法人证书扫描件或组织登记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企业(单位)公章。
九、竞价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20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竞买人须按拍卖人在交易系统设置的出价规则报价。在初设的竞价周期最后3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延时周期。延时周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任一周期倒计时结束时产生的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的,即为该项标的成交价,最高报价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竞价周期内未产生有效报价的,该项标的流拍。
2、本公告中所提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3、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项目设置时间周期内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4、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网络拍卖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波动、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报价行为均由竞买人负责;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中山市综合交易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8、网上操作流程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或公告附件下载《综合交易网络拍卖用户手册(竞买人)V3.0-20240319》。
9、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拍卖人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谢小姐、梁小姐,联系电话0760-85316788、18022187437)。
十、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一)零售网点许可条件:
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明确的安全条件,且不得设置在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禁止设置易燃易爆物品销售场所或易燃易爆物品携带区域内。
(二)经营许可证办理:
经竞拍获得经营许可权的申请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自行参加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考核,取得资格证书,并按相关要求完成零售店建设后向中山市三角镇应急管理局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每期的有效期为 1 年;中山市三角镇应急管理局在收到买受人提交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后,将开展资料审查及现场核查,对符合要求的买受人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三)退出市场机制:
1、若买受人因触发《关于明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撤销等相关工作的通知》退出条件主要情形被市镇(街)两级应急管理局按照权限对照相应情形依法撤销、注销或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已缴纳的经营权费不予退还(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政策调整等原因除外);由委托人自行处置。
2、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过程中,买受人被行政处罚的,已缴纳的经营权费不予退还;由委托人自行处置。
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报名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名的,或申请(报名)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中山市三角镇应急管理局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相关罚则执行。
(五)买受人将作为零售店点位的主要负责人,经营许可证不得出租、出借、转让。
(六)中山市三角镇烟花爆竹零售店资格核查要求:
1、资料审查要求: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签署《信用退出承诺书》)。
(2)申请人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名。
2、选址与布局规范要求:
(1)不得设置在铁路线路两侧距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200米范围内,或者铁路车站及周围200米范围内,及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200米范围内。
(2)不得设置在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范围内,或者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范围内,及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
(3)与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集贸市场,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危险品生产、储存及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4)不应布置在军事管理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森林防火区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
(5)应选择在消防车辆可以顺畅到达的区域。
(6)不应设置在其地下、室内或上方有输送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质管道的建筑物内。
(7)与220kV及以上的区域变电站围墙,220kV以上的架空输电线路保持5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8)与其他拟建点位之间距离不小于50米。
(9)设置在两层建筑物内时,其正上方不应有人员活动场所,上下层之间不应有楼梯和洞口。
(10)设置在毗邻其他建筑物时,其毗邻墙体应为不燃材料墙体,且不应有门窗和洞口。
(11)严禁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作为其他经营场所和生活场所的人员进出入通道。
(12)不应设置电压1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线路跨越。
3、面积要求: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应小于10平方米,且不应大于200平方米。
4、布置要求:
(1)当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建筑物与其他场所联建时应符合如下要求:零售场所与其他房间之间不应有楼梯或洞口相通;零售场所正上方房间不应作为营业场所,不应作为培训教室、会议室,不应有人员留宿。
(2)不应将烟花爆竹零售场所作为其他生产、经营和生活等场所的进出通道。
(3)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采用临时建筑物时,应独立设置。
(4)专柜销售的内部平面布置,还应符合如下要求:所在商店内不应存放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设置在商店的侧边且相对独立,烟花爆竹与其他商品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7米;商店内最远人员活动点至外部出口的距离大于8 米时,与其他商品销售场所之间设不燃材料密实隔断,且隔断至房间屋面板(或楼板)的底面基层;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不应通过专柜,且不应影响安全疏散。
5、建筑物结构规范要求:
(1)建筑物可采用现浇钢筋混凝框架结构,也可采用钢筋混凝柱、梁承重结构、砌体承重结构、刚架结构等,也可采用拼接式板房、产品储存仓。采用搭棚形式设置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建。
(2)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符合 GB 50016 的规定,且不应低于三级。当建筑物独立设置且与其他建筑物相距超过12m时,其耐火等级可为四级。
(3)与其他场所联建时,其隔墙应为厚度不小于180毫米的密实砖墙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其他密实墙,隔墙上不应设置门窗和洞口。
(4)外墙门窗等洞口与其正上方房间对应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米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米,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或安装挑出宽度不小于1米,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不燃材料制作的雨搭。
(5)安全出口应通畅。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时,可设1个安全出口;建筑面积大于100平方米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店内任意一点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15米;顾客进出的门宽不应小于1.5米,搬运产品进出的门宽不应小于1.2米。
(6)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安全疏散门宜采用向外开启的平开门;采用其他形式的门时,应符合消防安全疏散要求。
(7)使用产品储存仓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A、有泄压面,泄压面积不应小于1平方米。
B、结构和填充材料应为不燃材料,结构强度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
C、与其他建筑物相邻布置时,相邻一侧的围护结构不应留门窗和洞口,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 h。
D、应采取防止漏雨及防止烟花爆竹受潮的措施;安装稳定性良好。
6、消防要求:
(1)烟花爆竹零售店内严禁有明火。
(2)烟花爆竹零售店周围25米范围内若有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两者之间应有不燃材料实体隔挡。
7、其他要求:
其他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事项。
(七)其他约定
1、拍卖人对拍卖的标的作现状拍卖,拍卖标的的位置、《烟花爆竹安全经营退出信用承诺书》版式等均以竞买人现场查看实况及相关文件为准,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承担责任。
2、经营期间,买受人自行承担经营所涉及的一切经营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债权、债务、水、电费、物业管理费、通讯费、工商费、税收及其它相关费用。
3、买受人在经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消防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一切消防、安全生产、环保的责任。经营点位内的消防设备的报装由买受人自行完善解决,若不符合消防部门的有关要求,所发生的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4、在经营期内,买受人必须遵守中山市相关的消防管理规定及治安管理等的规定,如出现安全、防火以及其他各种责任事故,所有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5、非拍卖人的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按约定移交,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6、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并按约定期限缴清成交价款,若买受人在期限内未能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能缴清成交价款或反悔的,即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委托人处置),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7、竞买人参加竞拍,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和瑕疵,以及对本场拍卖会各项标的的已知悉和认可,并要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需与保证金汇入人户名一致,拍卖成交确认书之买受人名称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名称为准,拍卖人不予变更或增减。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缴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已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详情,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2、拍卖标的存在较多瑕疵及买受风险,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对影响拍卖标的价值的因素已向竞买人作出必要的说明,拍卖人及委托人也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它未说明的瑕疵。相对于拍卖标的的介绍(包括: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仅进行一般性观察,所提供的有关拍卖标的资料、图片以及拍卖人、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的口头说明仅供参考,不具任何法律效力,不构成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承担责任。
3、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拍卖终止或延期,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拍卖成交的,待买受人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缴清首年经营权费后,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十三、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于拍卖前缴纳的保证金不可用于抵扣拍卖成交价款(经营权费),买受人须于收到《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经营权费。
第2、3年的经营权费,在每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期前一个月,由委托人向买受人开具《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买受人须于收到《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下一年度的经营权费。
买受人以转账的方式直接支付给中山市三角镇公有资产事务中心开具的《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中指定的中山市非税转账相应账户。委托人另有规定的,按委托人规定办理。
十四、拍卖佣金收取
拍卖成交的,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按照拍卖成交总价1%(即3年经营权费总价的1%)支付给拍卖人,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佣金收款账户:开户名称: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中山张家边支行,账号:2011021709024517955。
十五、本次拍卖信息于2024年12月9日刊登在《中山日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0126)。
十六、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8日(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022187437, 电话预约,资料备索。
十七、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5316788、18022187437;拍卖公司地址:中山市火炬国际会展中心服务楼四楼。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区。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