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石岐区富丽路2号永怡花园A区永安阁3幢908房(第三次)公开拍卖公告
时间:2024-11-22点击次数:803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山市石岐区富丽路2号永怡花园A区永安阁3幢908房
(第三次)公开拍卖公告
受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委托,中山市康信拍卖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时0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拍卖方式对:中山市石岐区富丽路2号永怡花园A区永安阁3幢908房(第三次)组织实施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拍卖,最高有效报价者竞得。
二、竞价地点: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实施网络拍卖,不要求统一地点竞价。竞买人须于签到时间开始后至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码后,方可进行竞买报价。报价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验证。
三、签到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时30分。
四、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时00分。
五、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拍卖标的 | 不动产权证号 |
参考 建筑面积
|
起拍价
| 保证金 |
竞价幅度
| 是否有保留价 | 备注 |
1 | 中山市石岐区富丽路2号永怡花园A区永安阁3幢908房 | 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416999号 | 91.97 平方米 | 597621元 | 110000元 | 2000元 | 否 |
六、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交易系统网上报名。
2、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上午12时00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3、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注册账号,登录交易系统(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报名需将数字证书绑定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注册帐号指引路径:
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
办理数字证书指引路径:
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220858154999615488)
4、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报名页面的附件处上传以下资料:
自然人:(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如需委托,请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声明书》。《委托书》、《声明书》需签字按指模。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如需委托,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声明书》。以上资料均需签字加盖公章。
5、报名确认
申请人完成报名后,中山市康信拍卖有限公司可对报名资料进行受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将报名申请受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报名申请受理通过后,申请人方可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可通过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自然人参拍暂不可用)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需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下午16时00分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缴纳保证金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对应每个参拍标的逐个缴纳。
3、申请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须在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通知书,并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缴纳保证金收款账号。
4、申请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参照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缴纳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5、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 查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769935117699051522)
6、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到账信息为准,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保函开具信息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
7、保证金有效缴纳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缴纳,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缴纳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八、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署所需资料:
自然人:(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如需委托,请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声明书》。《委托书》、《声明书》需签字按指模。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如需委托,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声明书》。以上资料均需签字加盖公章。
九、竞价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15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竞买人须按拍卖人在交易系统设置的出价规则报价。在初设的竞价周期最后3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延时周期。延时周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任一周期倒计时结束时产生的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的,即为该项标的成交价,最高报价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竞价周期内未产生有效报价的,该项标的流拍。
2、本公告中所提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3、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项目设置时间周期内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4、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网络拍卖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波动、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报价行为均由竞买人负责;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中山市综合交易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8、网上操作流程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或公告附件下载《综合交易网络拍卖用户手册(竞买人)V3.0-20240319》。
9、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咨询拍卖人:中山市康信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8028309038(联系人:萧先生)。
十、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如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瑕疵情形的,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知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详情,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拍卖标的按现状现貌公开拍卖。拍卖标的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拍卖标的于拍卖前后的规划状况不在本次拍卖范围,若有关部门对其目前及将来的规划作出调整或改变,由买受人承担,与拍卖人和委托人无关。
2、拍卖人提供拍卖标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的面积、规划用途、不动产权证号等数据与内容是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载列,仅供参考,不作为标的交接依据,具体详情请参照《评估报告》,若与实际有出入的,其实际状况以现场看样及以国土房管部门等相关单位核实为准。买受人无权以变化内容作为变更标的成交价款及付款期限的抗辩理由。如办理转名过户到买受人名下后的新房产证所载内容与原房产证所载内容出现差异的,因差异而产生的全部风险及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的成交价款不变,委托人及拍卖人均不作退(或补)价处理。
3、标的过户及税费
(1)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成交日起计7日内付清所有拍卖成交款项(含拍卖佣金)后,拍卖人向买受人提供专用佣金发票及《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成交后的后续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标的过户由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双方于约定时间内到相关职能部门签订相关交易手续至权属过户到买受人名下。若由于买受人原因未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逾期未办理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关。
(2)不动产标的办理产权交易过户,买、卖双方所应缴付的一切税、费(包含但不限于买、卖双方应缴纳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工本费等),按照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付各税,各自承担。卖方(即委托人)按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要求缴纳卖方所应缴付的一切税、费。买受人按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要求缴纳买方所应缴付的一切税、费。具体缴纳金额按有关部门出具缴款通知书为准。
4、标的移交
(1)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属过户转移登记至买受人名下,并将拍卖标的实物按现状现貌移交给买受人,即标的移交完毕。
(2)自拍卖标的实物移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实物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及经济和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相关税费等,及不动产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以及造成第三人损害的风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非拍卖人的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按约定移交或办理权属过户转移登记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竞买人必须于拍卖前详尽了解拍卖标的资料及其相关附件,自行判断其是否具备竞买条件,并承担竞买行为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7、《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的买受人名称以拍卖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竞买人名称为准,不予变更或增减。
8、网络竞价现场,竞买人的出价即视其为已现场查看拍卖标的并清晰了解本场网络竞价拍卖会的有关详细资料内容--挂网《公开拍卖公告》、《竞买规则》、《竞买须知》及其附件《评估报告》等,已知悉和认可并同意上述资料中各项条款的告知与约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否认知晓拍卖标的状况提出抗辩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9、经网络确认最终出价最高者为买受人。买受人须于约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相关资料并付清成交款项,若买受人逾期未签署《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或者逾期未支付拍卖标的价款的,视其违约,并视买受人自动放弃竞得标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交由委托人处置。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0、拍卖人已向竞买人充分告知竞买标的应承担的全部成本,该全部成本由买受人承担,全部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项:①成交价款;②拍卖佣金;③标的过户税费买方须缴纳的相关费用;④拍卖标的移交后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等;⑤因拍卖标的办理产权交易过户可能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拆迁费、补偿或赔偿第三方的费用;⑥因改变拍卖标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性质、用途、年限等而产生的一切税、费;⑦已知及未可预知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一切费用等。
十二、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拍卖成交后,待买受人付清成交相关款项-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后,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
十三、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以转账方式支付给委托人指定账户。
十四、拍卖佣金收取
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佣金,按标的成交价×5%计收,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向中山市康信拍卖有限公司支付。
十五、本拍卖信息同时刊登在2024年11月22日《中山日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0126)。
十六、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6日。
十七、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市康信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028309038;
拍卖公司地址:中山市西区沙朗金港路康益大厦三楼;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
中山市康信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