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公开拍卖公告
时间:2024-01-05点击次数:3759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公开拍卖公告
受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 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于2024年 1 月 16 日(星期 二 ) 下 午 3 时 0 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https://www.zsjypt.cn/service/logi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拍卖方式公开拍卖: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拍卖,价高者得(无须统一地点竞价)。【重要提醒:竞买人参拍时必须用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进行竞买报价。】
二、竞价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三、竞价时间:2024年 1 月 16 日(星期 二 ) 下 午 3 时 0 分(竞买人需提前30分钟登录交易系统办理签到手续,领取随机竞买号)。
四、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拍 卖 标 的 | 日产量(吨) | 起拍价 (元/吨) | 竞价幅度(元) | 保证金 (万元) | 是否有保留价 | 备 注 |
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生活垃圾焚烧炉渣 | 400(约) | 40 | 2 | 120 | 否 |
注:
1、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以下简称“中心基地”)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转让期限为一年,自2024年2月1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止。
2、本标的所指炉渣是中心基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生活垃圾后排出的炉渣,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代码:SW03,每日产生量约400吨。
3、炉渣提供地点:中山市南朗街道中心基地内。
4、炉渣产量为估算值,随每日焚烧垃圾量变化,委托人不对实际值作任何保证。
5、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加竞买:
(1)必须是注册、经营在广东省内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炉渣综合利用或炉渣处置。(提供与注册企业相对照的房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正在运营至少一个年处理量不低于15万吨的炉渣处理或综合利用(资源化利用)的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转让方开具的证明文件)
(3)须具备不低于400吨/日的炉渣处理富余规模。(提供环评验收报告等可以证明的文件并加盖公章)
(4)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若无《道路运输许可证》的,须提供与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的企业签订的有效运输合作协议。
(5)竞买人承诺书。
以上证明文件、承诺书,需申请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前与拍卖人联系并按要求提交审核,通过审核后可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扫描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五、网上报名
1、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 1 月 15 日 上 午 12 时 0 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2、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先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办理数字证书【综合交易拍卖项目暂不支持使用粤商通】;然后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注册账号,注册成功并将数字证书绑定后,申请人方可登录交易系统(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https://www.zsjypt.cn/service/login)进行报名、获取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等操作。
注册账号指引链接:
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
办理数字证书网址链接:(https://www.gdca.com.cn/customer_service/guide_service/application_guide/-00181/)。
3、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报名页面的附件处上传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本拍卖公告第四条第5款规定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加竞买”要求提交的证件、承诺书或证明资料;(5)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必须在 2024 年 1 月 15 日 下 午 4 时 0 分前按本公告和保证金缴纳通知书的规定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保证金账号。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将保证金逐笔汇入参拍标的对应的保证金账号。
2、申请人在交易系统的报名受理通过后,方可获取保证金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各申请人不同拍卖标的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该申请人缴纳对应拍卖标的的保证金使用。申请人应在交易系统提供的银行中选择其一申请保证金缴款账户,并按规定向该保证金账号汇入保证金。
3、保证金仅限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以到账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
4、保证金有效到账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到账,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到账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确认,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七、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署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办理竞买报名时的全部资料证明文件;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原件备查。
八、网络拍卖注意事项
1、本公告中所涉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2、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 15 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 3 分钟。竞买人须按交易系统的出价规则报价。在竞价周期倒计时结束前,最后 3 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竞价周期自动延时至 3 分钟,并重新开始倒计时。如此循环往复,直至产生最高报价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3、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在线竞拍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可于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方可进行竞价。为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需按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提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交易系统规定时间内报价,交易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报价行为负责;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备案。
网上操作流程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或公告附件下载《综合交易拍卖管理—竞买人操作手册V2.0-20230228》。
8、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咨询拍卖人: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760-88617986、13924908690 (联系人:陈先生)
九、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竞买人在现场勘察标的时,应细致、谨慎地对其实际状况进行充分评估。
2、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缴交:买受人必须在与委托人签署《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有偿转让合同》之日起的30日内缴纳;
(2)履约保证金额:年拍卖成交总价(年成交总价=拍卖成交价*400吨/日*365日)的25%;
(3)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提交在委托人所在城市范围内且有实体营业点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4)履约保证金的处置与退回:请参看《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有偿转让合同》范本(以下简称“合同范本”)中的约定。
3、成交款缴纳:买受人在经营过程中按实际提货数量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炉渣转让费,包括炉渣转让款和考评罚款(如有)。
具体请参考“合同范本”第三条的约定。
4、标的移交:买受人在中心基地内指定地点装载炉渣并在指定地磅处称重。具体按“合同范本”的约定处理。
5、买受人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要求(摘自“合同范本”第四条):
(1)接收、运输、处理炉渣的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并符合国家环保和卫生要求,配套必要的污染防治和劳动防护设施,保证所有的炉渣均达到有效处理,杜绝安全、环保事故发生。
(2)炉渣运输车辆直接在中心基地内指定地点装载炉渣,并在指定地磅处称重计量。运输车辆要求密闭性好、车斗无滴漏、有密封盖箱,规格满足炉渣出渣间及过磅要求:1、车身长度不大于12米、宽度不大于3米、高度不大于3.2米;2、装载炉渣后总重量不大于60吨。
(3)应每日将中心基地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清运至买受人的炉渣处理场所,委托人不提供炉渣临时堆场及转运场地。焚烧发电厂一二期项目无炉渣储坑,需24小时有炉渣运输车辆在炉渣间接收炉渣,即时清运,确保随产随清;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有炉渣储坑,需及时清运,确保日产日清。
(4)炉渣运输车辆司乘人员应配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单位、委托人以及委托人指定的监管单位的指挥调度,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要求。炉渣运输车必须安装委托人认可的GPS装置,并接入中山市垃圾处理全流程监管平台。
(5)在中心基地接收、运输炉渣的过程中,不得出现漏水、遗撒炉渣等污染环境的行为。
(6) 运输炉渣过程需遵循运输路线所在辖区的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如违反,相关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不得将未经处理的受让炉渣分包或转让给第三方处置或利用。
(8)可将炉渣中出现的未燃尽的生活垃圾运回中心基地焚烧发电厂。
(9)需制定环境保护应急预案,须在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报委托人。
(10)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等的规定制定炉渣接收、运输、处理相关台账。
6、委托人在“合同范本”第七条“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中约定了违约责任、损失损害赔偿责任及月度考评处罚规则,竞买人在报名竞买前应充分阅读并理解。
7、拍卖标的特别说明部分条款摘自“合同范本”,竞买人应在报名竞买前充分阅读并理解“合同范本”的全部条款。
“合同范本”为本拍卖公告的有效组成部分,其中对买受人在价款支付、标的提取、生产经营、环保等各个方面做了要求或约定,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已了解和接受“合同范本”中的所有条款,并承诺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其约定。
8、违约责任:
如买受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与我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拍卖佣金、或未在约定的时间内与委托人签署《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有偿转让合同》、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提交履约保函,均视为违约,我司无需另行通知即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本公告各约定条款处置买受人的违约责任,除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由委托人处置),买受人还应承担拍卖人、委托人因其违约行为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处置每日炉渣所支付的成本、拍卖佣金、公告广告费、运输费、人工费等)。如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与第一次拍卖有差额的,其差额由违约人补足。
十、其他注意事项
拍卖人在拍卖前已充分披露标的的瑕疵,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发现的瑕疵,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人已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详情,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所支付的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不因未发现的瑕疵或买受人对拍卖标的现状及已披露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等原因而退还(补)。
十一、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买受人与委托人签署《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有偿转让合同》并依约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后,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
十二、拍卖成交价款收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签署完毕《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15 日内与委托人签署《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有偿转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十三、拍卖佣金收取: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含拍卖标的评估费),拍卖佣金(含拍卖标的评估费)为拍卖成交总价*80%*3%。(拍卖成交总价=拍卖成交价*400吨/日*365日)
十四、本拍卖信息同时刊登在 2024 年 1月 5日《中山日报》。
十五、标的展示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
十六、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0760-88617986、13924908690 陈先生。
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36号中宝大厦三楼。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
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