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至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澄清文件
时间:2025-03-27点击次数:315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山至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中达安西湾(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山至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山至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DAXW202503003)进行公开招标,现作如下澄清:
一、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六、违约责任与赔偿/(2)(4),原内容为:
(2)在服务期间,劳务外包人员因为调动、辞职或被中标人辞退等原因导致劳务外包人员不足的,中标人应与招标人协商,在15天内及时补齐符合项目要求的劳务外包人员,若未按协商要求补齐人员的,则视为中标人主动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拒绝支付本期项目服务费并要求中标人支付本项目预算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
(4)因中标人不按时向劳务外包人员支付工资以及不按时缴纳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而对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和服务质量稳定性造成影响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 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责任并向招标人支付本项目预算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
澄清为:
(2)在服务期间,劳务外包人员因为调动、辞职或被中标人辞退等原因导致劳务外包人员不足的,中标人应与招标人协商,在15天内及时补齐符合项目要求的劳务外包人员,若未按协商要求补齐人员的,则视为中标人主动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支付本期项目服务费作为违约金并有权从应付款中扣除,并要求中标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4)因中标人的自身主要原因不按时向劳务外包人员支付工资以及不按时缴纳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而对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和服务质量稳定性造成影响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招标人退还本服务期内所产生的全额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二、其他说明
1.上述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评标时间不作调整。
2.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答疑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本澄清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答疑文件为准。
特此说明。
招标单位:中山至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西湾(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3月27日